12月23日訊,從西藏旅游部門獲悉,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提出的“做大做強做精特色旅游業,把西藏建設成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”,今年,自治區旅游局專門組織策劃了“享受陽光、回歸自然”冬游西藏推廣活動,制定出臺優惠措施促進冬游西藏。
據了解,優惠措施明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間,對為冬游西藏做出積極貢獻的區內旅行社實施獎勵。對于組織不少于30人的團隊游客冬游西藏的,每接待一名游客,給予旅行社50元獎勵;如果旅行社組織接待游客超過100人,每增加一名游客給予旅行社80元獎勵。凡在冬季旅游時段組織接待游客冬游西藏人數、天數在區內旅行社排名前三名的,依次獎勵50000、40000、30000元。區內旅行社以包機形式組織接待游客(含組織區內游客前往區外或境外游),一次超過150人的,依據航空公司出具的包機證明,每次獎勵30000元。對組織200人以上的旅游專列來藏旅游的旅行社,依據憑證每次獎勵40000元。對組織自駕車10輛以上的旅行社,每次給予5000元獎勵,20輛以上每次給予10000元獎勵。
西藏旅游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,優惠措施已經下發到了各旅行社,參與冬游獎勵活動的旅行社已于2010年11月開始,每個月底向區旅游局監督管理處報送當月組團和累計游客人數,旅游部門將進行定期核實、統計、匯總。符合獎勵條件的,將于2011年5月予以兌現。